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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广州动漫节17173“COSPLAY大赛”
评选规则之 COS赛
1、 大赛类型
比赛形式共分三大类:
1) 走秀类(团体或个人POSE表演等展示形式)
2) 才艺类(歌曲舞蹈表演等形式)
3) 舞台剧类(话剧表演等形式)
2、 参赛规则
1) 本次赛事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,但参赛者必须是固定社团的现役成员,以社团名义参与报名。
2) 社团表演内容包括视觉系、动漫、游戏人物等,但不得过份裸露,严禁暴力场面出现。
3) 参加预赛的每个节目表演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,舞台剧类应适量删取同样限制在5分钟以内。以精简、 概要,只需表达剧目的中心思想或是出彩点。
4) 参赛社团资料(必须提供图片)均需在报名时如实填写。
5) 参赛服装、道具自备。如须提供背景音乐的参赛选手,必须在7月25日前将已刻录完成的CD或VCD交予活动筹备工作组保管,须演唱的参赛者须自备唱碟。
6) 报名参与社团如临时有事不能参与活动,需至少提前2天通知大赛统筹单位,以便进行临时协调。
7) 决赛入围者将获入围奖,并须出席主办单位指定之所有宣传活动。(包括每日现场舞台节目)
8) 决赛入围者不可在现场替商业公司担任兼职或宣传工作,但可以替同人志社团做宣传。
9) 主办机构保留刊登参赛者名单及照片用作宣传或广告用途之权利,而无须事前征求参赛者同意或给予任何形式的报酬。 10)参赛者相片或有关资料将不会退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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